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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河北省新能源办公室获悉,2014年河北省筹资6.5亿元,开展省级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工程试点建设,打造一批试点县,推广力度是近年来最大的一次。其中3.5亿元用于秸秆能源利用,1亿元用于农村散煤替代,2亿元用于提升企业生产能力。据统计,河北省农村每年耗煤约4000万吨,燃煤排放二氧化硫40万吨、粉尘43万吨,由于排放物不经处理直接排入大气,农村每年消耗燃煤排放的污染物比全省所有电厂排放量总和还要多,其中二氧化硫是所有电厂排放量的1.45倍、粉尘是所有电厂排放量的5.4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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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全省20%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心村、富裕村完成集中供暖新型锅炉推广或锅炉改造,试点开展农业生产用煤清洁燃烧改造。按照合同化能源管理模式,加大行政推动力度,对做得好的重点县,采取“以奖代补”方式,予以奖励。在地热资源丰富的地区,选择固安等地若干村,开展试点示范。试点开展地源热泵、空气源热泵取暖等技术示范。河北省属于太阳能可利用区,选择临城、曲阳等若干经济条件好、投资能力强的村,开展煤改太阳能试点示范。在电网容量较大的地区,开展煤改电试点示范。在具有天然气、煤制混合气、沼气和轻烃气资源的地区,开展煤改气试点示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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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的试点,可优先考虑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企业覆盖范围内,新能源资源丰富,有资金配套能力,新能源开发利用工作基础好,环京津、雾霾严重地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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